公告 | 华为开发者联盟

网约车应用提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相关通知

2022年10月24日

尊敬的开发者,您好!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请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帐号下的应用进行自查自纠,网约车平台开发者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软件著作权证书》、ICP备案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聚合平台开发者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提供至少一家合作方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及合作协议、《软件著作权证书》、ICP备案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逾期未提供上述资质文件的应用将面临下架、删除、断开相关服务的风险。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请参考: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约谈主要平台公司

 

资质审核要求及提交入口请参考:

《资质审核要求》

 

华为开发者联盟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