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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该流程仅对注册地为中国大陆地区的开发者适用,注册地为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开发者请参考英文文档。

1. 账单出具时间

接入华为支付的应用才涉及到结算,结算周期为月度,华为将在每个结算周期的第15天提供您上一个日历月应得收入的结算数据(“结算单”)。

2. 结算步骤

2.1 对账

(1)进入自助结算页面

登录开发者联盟,进入“管理中心”,单击“我的账户”,选择“收益”,进入自助结算页面查看结算单并确认结算单。

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伙伴可以在结算单出具后15个自然日内同华为对账并发起争议,如在15个自然日内未发起争议申请则视同无异议,系统自动进入支付处理流程(合作伙伴仍需提供发票)。

(2) 核对结算单

单击下载“结算单”或者“对账明细”,核对本月结算数据。

(3)确认结算单

如您对结算数据无异议,单击“确认结算单”提交结算申请,核对申付金额及收款银行等信息无误后,单击“提交”,提交后将无法取消。如需多个结算单合并开票,请确认同一个合同、同一业务类型相同的结算单方可进行合并开票(主题、主题会员不可合并开票)。

注意

请务必先单击“确认结算单”,再邮寄发票和结算单,否则无法付款。

(4)打印结算单

单击“下载结算单”按钮,打印结算单第一页,企业开发者需加盖印章(公章或财务章),个人开发者需签字,连同发票一同寄给华为(邮寄地址在结算单上有说明)。

合并开票要逐个下载结算单。

2.2 发票开具与发送

(1)开具发票

按照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开具发票,合并开票需将所选结算单中的“结算汇总信息-结算金额”加总,注意金额与发票金额要完全一致,不能有一分钱差异。

注意

1.不同合同、不同业务类型不能合并开票, 比如“主题”不能与“主题会员”合并。

2.发票备注栏内需备注该张发票对应结算单的“结算期#业务类型”。例如:

单个结算期开票:“202303#主题”

连续结算期合并开票:如“202301~202304#主题会员”

不连续结算期合并开票:如“202301/202303/202304#主题”

(2)开票信息

对于企业开发者(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接受其他类型的发票。

对于个人开发者,需前往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内容应选“设计服务”。

展开

华为公司开票信息

名称

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1号

邮编

210012

电话

025-56621111

传真

025-56621111

收款人名称

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银行账号

4301016539100121556

税务登记号

913201147770231720

发票内容

*设计服务

注意

开票信息上的银行账号不是回款账号,只供开票使用。

(3)发送方式

a.邮寄

邮寄所需材料:1.纸质发票;2.签字/盖章结算单

邮寄地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1899号

邮编

611731

收件人

华为成都账务共享中心发票团队

电话

028-62844628

注意

上述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信息在华为给开发者的结算单上也有说明,如与结算单上存在不一致,请以结算单信息为准。另,收件地址均不接收除发票、结算单之外的其他文件(如合同)。

b.邮箱发送(仅针对电子发票)

接收公邮:hwinvoice@huawei.com

附件材料要求:1.电子发票;2.结算单PDF附件;

标题

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发票+业务类型+结算期+实名名称

正文

业务类型

结算期

发票号

发票金额

附件材料

  1. 电子发票
  2. 结算单PDF

举例

主题业务

2022年12月

12345678

¥100

附件材料:

2022年12月对应的电子发票与结算单PDF

2.3 单据审核及付款

若您的付款单据被审核通过,结算页面的结算单状态会变为“付款中”(发起结算单付款)。

华为会收到合格有效的付款单据后30个自然日内付款。 若遇节假日可能顺延。付款完成后,结算单状态会变为“付款成功”。

2.4 完成结算

以发票签收时间起计算付款赎期,华为公司会在合同约定的付款赎期及时完成结算款项支付。

2.5 海外分发业务

如果您的产品分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并且您已经与华为签订了在线协议,则无需开具发票。根据《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附件C,华为将自行开票。

阿斯比格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结算流程:

  1. 登录开发者联盟,选择“管理中心>我的账号>收益”,查看结算单 ;
  2. 下载并核对结算单。如您对结算单有异议,可以在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之前提出争议。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回复,本公司将视为您已同意结算金额。华为有权拒绝任何逾期的对账请求。
  3. 确认结算单。同意结算数据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结算申请。确认结算金额和收款银行无误后,点击确认。申请提交后不能撤回。
  4. 付款。如结算单累积金额达200欧元,华为将在合同约定的赎期内完成结算金额的支付。

3. 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账单数据以开发者联盟出具的结算单数据为准,因涉及到付费用户的多次下载及运营活动等,不以报表数据作为结算依据。
  2. 涉及个人分成业务,付款时需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使个人开发者在当地税局开票时已经自主缴纳了个税,税局按照税法要求企业仍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多缴部分,可由个人在做个税汇缴时申请退税)。
  3. 累计几个月同时申请结算可能会导致多交税,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开发者自行承担。
  4. 如有疑问,请联系:付款咨询邮箱:hwconsulting@huawei.com;咨询热线028-6284462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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