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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主题服务协议

最后更新:2022年3月28日

本协议是您与华为订立的《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附加条款,与其共同确立您作为发布者使用华为主题服务时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点击本协议下方的“我同意”按键(或类似按键)或使用本协议下任何服务,即表示自您接受或使用之日起,即视为您对《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和本协议的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和《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统称“底层协议”)执行。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您应当停止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如果本协议与底层协议发生冲突的,在华为主题服务范围内,以本协议为准。

1.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中的术语与底层协议中的术语意义相同。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华为主题:指可供最终用户浏览、下载、使用作品(定义见下)的一个或多个由华为提供和/或运营的平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网站和应用程序。

1.2 华为主题服务平台:指在华为的开发者联盟网站“主题中心”入口为开发者/发布者提供上传作品和管理作品的服务平台。

1.3 作品:指发布者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上发布或更新的任何信息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题、字体、壁纸、动态壁纸、表盘、音乐、文本及其它信息。作品为付费产品(定义见《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时,发布者可为作品定价。

1.4 发布者:指有效申请并经华为审核同意后,将自主创作作品、版权方作品或者以版权方提供的内容素材为基础制作作品发布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上的开发者,包括机构及个人。

1.5 版权方:指拥有作品部分或全部素材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开发者

1.6 授权有效期:指版权方或发布者将作品通过华为主题服务平台授权给华为分发、推广其作品的期限。

1.7合作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

1.8 授权范围:发布者及版权方授权华为及其关联公司在合作地域范围内、授权有效期期间(1)通过华为主题服务平台将作品分发至华为主题或其他华为运营平台或合作平台,供最终用户使用、下载;(2)在各种线上或线下的营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平台、营销资料、海报、横幅、发布会、见面会等营销场景或渠道,为营销作品或华为主题或华为主题服务平台的目的,展示、传播作品的全部或其任何部分、发布者及版权方的名称、品牌、商标等标识。如需变更授权范围的,发布者和/或版权方应及时告知华为。

1.9 定价:发布者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上发布作品,并基于华为在其网站/开发者联盟平台发布的针对产品销售所制定的价格段对作品进行自主定价,最终定价以华为主题上显示的价格(含增值税)为准。

1.10 收入分成总额(RSRA):遵照《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4.1条描述。

1.11 扣除项:遵照《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4.1条描述。

1.12 会员:购买华为主题会员套餐且在有效期内的最终用户。

1.13 非会员:未购买华为主题会员套餐或会员套餐已过期的最终用户。

2. 合作方式

2.1 发布者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上传和管理作品。

2.2 华为及其关联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分发和推广其作品,供最终用户通过华为主题或华为运营平台或合作平台下载和使用。发布者上传作品时需如实设置授权有效期。

3. 权利与义务

3.1 版权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版权方保证其提供给发布者的内容素材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的情况。

3.1.2 版权方保证授予发布者制作、上传作品至华为主题服务平台所需的所有权利。

3.1.3 版权方同意华为最终用户可通过华为主题或华为运营平台或合作平台下载或使用作品,且最终用户一经购买可以永久使用。

3.1.4 如需终止授权,版权方需自行联系发布者下架作品,华为不承担责任。

3.1.5 如作品因采用版权方提供的素材内容涉嫌侵权或违法违规时,华为有权优先下架该作品,版权方有义务配合华为或发布者进行查证;若第三方因此要求侵权赔偿,版权方需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相关赔偿。若第三方通过诉讼、行政执法或其他法律途径直接向华为主张责任导致华为遭受损失的,华为有权向版权方追偿。

3.2 发布者的权利与义务

3.2.1 发布者保证上传的作品均系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保证作品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尊重用户隐私,不存在盗取最终用户信息或盗取、破坏华为主题服务平台的隐藏内容。发布者保证不得干扰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是同其构成竞争行为。

3.2.2 发布者保证对作品质量负责,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发布的作品不存在明显的缺陷,并应对已发布的作品进行及时的更新维护,保证作品的稳定运行。发布者应及时处理最终用户反馈的问题。如因作品本身造成与最终用户的任何纠纷,由发布者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

3.2.3 如发布者发布的作品涉嫌侵权或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华为协议约定时,华为有权优先下架该作品,发布者有义务配合华为进行查证。若第三方要求侵权赔偿,发布者需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相关赔偿。若第三方通过诉讼、行政执法或其他法律途径直接向华为主张责任导致华为遭受损失的,华为有权向发布者追偿。

3.2.4 如版权方与发布者之间约定的授权期终止,发布者应及时下架相关的作品。未经版权方许可,发布者不得擅自使用。如因发布者违反其与版权方的约定而造成版权方利益受损的,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论作品因何种原因下架的,发布者应当保证(i)不会影响之前已购买或下载相应作品的最终用户所拥有的权利;和(ii)不会从华为主题服务平台移除任何最终用户之前所购买或下载的作品。

3.3 华为的权利与义务

3.3.1 华为有权就发布者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发布的作品按照本协议授权范围进行复制、传播和推广,供最终用户下载和使用;华为有权根据其需要对已发布作品的位置进行调整或删除作品。

3.3.2 华为有权在提前至少三十(30)天向发布者和版权方发出通知后随时变更或终止华为主题服务,并无需因行使该权利对发布者和版权方承担责任。

3.3.3 华为公司有权在合理需要的时候(包括但不限于因为促销活动、平台规则变更、作品发布国家或地区要求、发布会展示等原因)对华为主题服务平台上的作品或作品价格进行调整(比如修改批注、语言翻译和作品名修改等)。此外,华为有权临时调整作品价格来应对华为主题最终用户体验及稳定运营所面临的风险,并在相关风险消除后将作品恢复原价。

3.3.4 发布者明确并知晓,华为可通过网页公告、后台系统通知、电子邮件、电话或信件等任一或多种方式向发布者和最终用户发出通知,该等通知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3.3.5 一旦作品涉嫌侵权或者违法违规内容或者华为协议约定的,华为有权冻结作品发布者及相关版权方的结算账户,直至发布者及版权方提供作品合法合规且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证明,或者经司法机构/国家有权机关判定不存在任何前述问题。如经司法机构或国家有权机构的生效裁决认定作品存在侵权或违法违规内容的,华为有权封停发布者及相关过错版权方(即提供的素材内容存在侵权或违法违规情形的版权方)的账号,并从发布者及相关过错版权方未结算的应得收益中直接划拨资金,用于赔偿华为或最终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前述划拨款项不足以弥补华为或最终用户因此造成的损失的,华为有权继续向发布者及版权方追偿。

4. 定价与结算

4.1 两方结算模式

两方结算是指发布者上传自有版权内容作品或者有转授权内容作品(在华为主题服务平台只体现发布者作为结算分成主体),华为将主题收入结算给发布者。

4.1.1 两方结算模式及分成比例:

  

收入分成总额(RSRA

分成比例(华为:发布者)

会员

(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扣除项)*(1-运营成本费率)*(发布者作品的会员有效使用价值/所有作品的会员有效使用总价值)*收入确认系数

30%70%

非会员

(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扣除项)*(1-运营成本费率)

收入确认系数:按照支付日起至月末的权益天数占整个订购会员天数的比例计算,例如:最终用户A119日订购3个月会员(119日到421日),则1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13/93=0.142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28/93=0.303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31/93=0.334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21/93=0.23

扣除项:按《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第4.1条确定,但不包括渠道费用

运营成本费率:包含渠道及其他运营成本的综合费率。

4.1.2 当发布者与华为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可另行约定调整在华为开发者联盟页面上的分成比例。

4.2 三方结算模式:

三方模式指发布者上传版权方内容,且在上传时将版权方纳入结算分成主体之一,华为将主题收入分别结算给发布者和版权方。

4.2.1 三方结算分成比例:

  

收入分成总额(RSRA

分成比例(华为:发布者:版权方)

会员

(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扣除项)*(1-运营成本费率)*(发布者作品的会员有效使用价值/所有作品的会员有效使用总价值)*收入确认系数

30%:40%:30%或者

30%:30%:40%或者

30%:20%:50%或者

30%:50%:20%;

以发布者上传作品时勾选的比例为准。

非会员

(最终用户支付的价格-扣除项)*(1-运营成本费率)

收入确认系数:按照支付日起至月末的权益天数占整个订购会员天数的比例计算,例如:最终用户A119日订购3个月会员(119日到421日),则1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13/93=0.142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28/93=0.303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31/93=0.334月份的收入确认系数为21/93=0.23

扣除项:按《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第4.1条确定,但不包括渠道费用。

运营成本费率:包含渠道及其他运营成本的综合费率。

4.3 本协议第4条定价结算未做明确约定的,各方遵照《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执行。

5. 保密条款

5.1 本协议各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协议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其他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为其他方合法所有,获得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本协议各方以外的第三方透露。

5.2 各方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其他方的人员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须保密的事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在协议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本协议各方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5.3 本保密条款的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有效。

6. 免责声明

6.1 华为仅对发布者上传的主题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对其合法性做任何实质的审查、承诺及保证,发布者及版权方自行承担由作品引发的纠纷、争议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华为若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发布者及过错版权方(如有)负责全额赔偿。

6.2 华为不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收益、数据资料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

6.2.1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导致华为主题服务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正常运作;

6.2.2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维护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6.2.3 由于政府命令、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命令、裁定等原因而导致的华为主题服务平台服务中断、终止或延迟。

7. 签约主体

按照《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签约主体条款执行。

8.协议终止

8.1 任何一方终止《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后,本协议将在同一终止日期自行终止。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后,《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华为开发者商户服务协议》并不自动终止。

8.2 您可在停止提供或出售作品后向华为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您希望终止本协议。您应提前三(3)个月通知华为您想终止合作。除非作品存在版权纠纷或者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尚未处理完毕,本协议将在所有前述结算完成并支付之后终止。

8.3 华为有权在提前至少三十(30)天向您发出通知后随时终止本协议。

8.4 本协议终止后,第1567条继续有效。其他条款依其性质属于在合作终止后继续有效的,应继续有效。

9.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按照《华为开发者服务协议》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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