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华为开发者联盟

【公告】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要求

2018年1月11日

尊敬的开发者,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1月9日发布的答疑中补充:“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纳税人应当尽快进行系统升级,对于无法自行升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税控服务单位将提供帮助…”

 

请各合作伙伴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开票,避免因此带来的损失,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链接: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978671/content.html

 

2.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有关问题答问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0/c3035727/content.html

 

  

 

华为开发者联盟

2018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