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华为开发者联盟

【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接收相关事项知会

2020年3月6日

尊敬的开发者:

您好!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根据这一政策规定,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您开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2020年3月份之前的结算分成款,您仍应向我司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020年3月-5月份的结算分成款,根据业务发生实质向我司开具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免税发票;

       3、2020年5月份之后的结算分成款,根据《公告》现有内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享受减税免税政策,您应向我司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综上,如因发票问题导致的开票不合规事项,我司可要求退票重开处理。如有疑问,您可咨询智能客服助手,谢谢。

 


华为开发者联盟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