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华为开发者联盟

【公告】合作伙伴开票注意事项知会

2020年11月6日

尊敬的开发者:

       您好!

 

       为了不影响您的结算收款,现将对我司开票的规则总结如下:

     (1)业务类型:不相同的业务类型之间均不能合并开票。业务类型是指您收到的结算单上的华为(详见清单“附:业务类型表”)业务。

     (2)结算期范围:开发者账号、签约主体、合同、币种、业务类型相同时,结算单上结算期为2020年9月(含)之后可合并开票,2020年9月前结算期能合并开票,但2020年9月前和9月后结算期不可合并开票。例如:需对202005至202012结算期分成款开票:不能将202005至202012结算期的结算金额合并开票,可拆分为202005至202008结算期总金额合并开票,202009至202012结算期总金额合并开票。

       综上,如您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 将会被退票。如有疑问,您可以通过在线提单联系我们。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附:业务类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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