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华为开发者联盟

关于按照《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3年4月19日

尊敬的开发者,您好!

 

      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办法》共32条,对发布和变相发布医疗和“三品一械”广告、 互联网广告的可识别性、一键关闭广告和诱导点击、向用户导航设备推送广告及未成年人保护等互联网广告内容及行为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请您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施行前,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请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对须经审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不得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2.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3.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

      4.为保障用户行车安全,车机应用暂不支持接入广告SDK,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发送互联网广告;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智能家电发送互联网广告。

      5.未经用户同意、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6.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

 

      《办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链接,如有疑问可在华为应用市场互动中心咨询,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

 

华为应用市场

2023年4月19日